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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 化妆品GMP生产车间 设计装修 无菌室|净化工程

更新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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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性质:生产厂家

生产地址:广州番禺

简要描述:
化妆品生产车间洁净区,按照相关生产卫生规范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设计装修,净化区域达到10万级和30万级洁净要求。生产工艺流畅做到人流、物流分开,生产工艺流畅上下衔接,包装材料、原料和各岗位人员流动线路明确,避免交叉污染和差错。 规划建设 化妆品GMP生产车间 设计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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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级别百级、千级、万级、十万级等杀有害菌率99.98%
除尘率99.98%废气净化率99%
适用面积100㎡杀霉菌率100%
负离子浓度1000个/m³行业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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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制业建设生产车则上应当设置如下:原料间作间、半存放间、灌装间、包装(封装)间、容器清洁、消du、干燥、存放间、成品仓库、检验室、更衣室、缓冲区、办公室等功能区域场所,从而起到防止交叉污染的目的。

化妆品无尘车间建设需遵循的的要求:

(1)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产品须使用单独生产车间.

(2)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车间净高不得小于2.5米.

(3)地面应当平整、耐磨、防滑、不渗水,便于清洁消du.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当有坡度,不积水,在低处设置洁净地漏.

(4)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其进风口应当远离排风口,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紫外线消du的,紫外线消du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设置,离地2.0米吊装.

(5)生产车间空气中细jun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含jun空气在化妆品的制造、静置、灌装、包装等环节极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按照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生产车间空气中细jun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同时,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du设施.

化妆品无尘车间技术参数要求:

(1)换气次数:十万级10-15次/小时;万级15-25次/小时;千级50-52次/小时;

(2)百级操作台断面风速0.25-0.35m/s;

(3)压差:主车间对相邻房间≥5Pa;

(4)温度:冬季>16℃±2℃;夏季 <26℃±2℃;

(5)相对湿度:45-65%(RH);

(6)噪声:≤65dB(A);

(7)新风补充量:总送风量的20%-30%;

(8)照度:≥300Lux

(9)气流→初效空气处理→中效空气处理→表冷→风机送风→净化管道→高效送风口→洁净室→带走尘埃(细菌)→回风夹道→新风、初效空气处理.重复以上过程,即可达到净化目的。


规划建设 化妆品GMP生产车间 设计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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