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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化妆品生产车间建设

更新时间:2024-05-05

访问量:899

厂商性质:生产厂家

生产地址:广州番禺

简要描述:
中山化妆品生产车间建设,化妆品净化车间在设计与安装上有清晰的规则,原则上应当设置原料间,制作间,半成品存放间,灌装间,包装间,容器清洁、消毒、干燥、存放间,仓库,检验室,储存间一般采用一万级空气净化标准,其他实验室、原料室、灌装间更衣室等采用十万级空气净化标准,各个取件封闭独立,防止交叉污染,确保所有化妆品安全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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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级别根据规范选级杀有害菌率98%
除尘率98%废气净化率98%
适用面积10-1000㎡杀霉菌率98%
负离子浓度1000个/m³

 

化妆品无菌车间设计布局:

化妆品-日化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当设置原料间,制作间,半成品存放间,灌装间,包装间,容器清洁、消毒、干燥、存放间,仓库,检验室,更衣室,缓冲区,办公室等,防止交叉污染。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产品必须使用单独生产车间。

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车间净高不得小于2.5米。

生产车间地面应当平整、耐磨、防滑、无毒、不渗水,便于清洁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当有坡度,不积水,在低处设置洁净地漏。

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其进风口应当远离排风口,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紫外线消毒的,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10平方米设置,离地2.0米吊装。

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立方米。

含菌空气在化妆品的制造、静置、灌装、包装等环节极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按照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立方米,同时,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

 

中山化妆品生产车间建设

中山化妆品生产车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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