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2014年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2014年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更新时间:2014-12-06   点击次数:2063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4年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2014年12月5日,公布了本年度二阶段19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和乳制品等19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14202家,抽检样品共计27614批次。抽检结果显示: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等15种产品的合格率超过95%,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抽检6059批次,合格样品6022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39%;乳制品抽检868批次,合格样品860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08%;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抽检2122批次,合格样品207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7.83%;蛋及蛋制品抽检285批次,合格样品282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8.95%;蔬菜及其制品抽检370批次,合格样品358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6.76%;水果及其制品抽检492批次,合格样品479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7.36%。

  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微生物污染问题仍较突出,涉及产品主要为瓶(桶)装水、酱卤肉制品和熟肉制品等,说明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存在操作不当、清洗消毒措施不到位、卫生条件把控不严等问题。二是品质指标不达标问题明显,涉及产品主要是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及腌腊肉、风味鱼制品、调味品等,说明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三是防腐剂、甜味剂等部分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使用问题依然存在,涉及产品主要是肉制品、水产品等,说明有的企业未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检验机构根据总局要求,已*时间报告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总局已责令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依法查处,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12331投诉举报进行投诉或举报。

  
小贴士

  一、菌落总数
  本次监督抽检在部分饮料、焙烤食品、肉及肉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等产品中检出菌落总数超过标准值。说明部分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此外,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二、大肠菌群
  本次监督抽检主要在部分饮料、粮食及粮食制品(米粉制品)、肉及肉制品等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过标准值。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有自净工艺的产品自净不*等原因导致。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三、霉菌和酵母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少量饮料、水果及其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焙烤食品(冷加工糕点)以及个别乳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中霉菌和酵母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也可能是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霉菌和酵母超标,后者为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
  霉菌和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本次抽检霉菌和酵母超标的产品未检出真菌毒素、致病菌。

  四、铜绿假单胞菌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个别天然矿泉水中存在不得检出的铜绿假单胞菌。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等导致。
  铜绿假单胞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于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它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对于抵抗力较差的人群,饮用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瓶(桶)装水存在健康风险。

  五、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个别粮食及粮食制品(通用小麦粉、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超过标准*值。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超标可能是原料小麦受到该菌污染,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导致。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是谷物霉变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污染粮食和动物饲料的天然毒素之一,在潮湿的环境下,被霉菌污染的大麦、小麦、玉米、燕麦中可能会产生较多的DON。人吃了被DON严重污染的谷类食品后可引起呕吐、腹泻、头疼、头晕等中毒症状,保持谷物和食品的干燥是避免这一问题的关键。本次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污染虽未构成,但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控制。

  六、甜味剂、防腐剂和食用色素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部分调味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蔬菜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等存在超范围或超*使用甜味剂(主要是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个别蜂蜜产品中检出甜味剂,也有掺假的可能。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部分焙烤食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豆类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等存在超范围或超*使用防腐剂(主要是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少量焙烤食品、肉及肉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存在超范围或超*使用食用色素(主要是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诱惑红、苋菜红、亮蓝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由于企业为增加产品卖相,或者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超量添加,或者未准确计量,个别产品食用色素超标不排除掺假。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超*使用甜味剂、防腐剂、食用色素等的情况,尽管相关食品添加剂属于经过安全性评估的品种,但也是违反了规定,不应该发生。

  七、铅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部分调味品(花椒粉等)及个别粮食及粮食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和水产及水产制品中存在铅超标的情况。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八、氨基酸态氮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酱油类产品的氨基酸态氮不合格。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产品配方缺陷,或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入水等其他液体所致;还可能是酿造酱油产品本身等级较低,企业为增加销量违规标注更优等级等。
  酱油是调味品,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风味。

  九、酸值(价)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水产及水产制品存在酸值(价)不合格。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十、罗丹明B
  本次监督抽检在固态调味料中检出非法添加物罗丹明B。罗丹明B是一种鲜桃红色的合成染料,已被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批)》,不允许在食品中使用。豆瓣酱中检出罗丹明B,反映出很可能是企业为了使产品颜色鲜亮,违法添加该物质,也不能排除是采购的辣椒粉、辣椒油等原料中添加了该物质。

  十一、电导率
  本次监督抽检主要在部分纯净水中检出电导率超过标准规定值。电导率是衡量水的纯度的指标。造成该类产品指标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生产工艺存在问题,过程控制不严,反渗透滤膜长久未更换,过滤设备清洗不到位等。

  十二、溴酸盐
  本次监督抽检在天然矿泉水和其他瓶(桶)装饮用水样品中检出溴酸盐超标。溴酸盐是臭氧消毒的一种副产物,当水源中溴化物含量高或使用臭氧量大时可能会导致溴酸盐超标。溴酸盐在上对人体的致癌危害目前还没有确切的定论。

    沃霖实验室专注各类实验室设计与施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