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研讨暨启动会
更新时间:2013-09-23 点击次数:1035次
2013年9月5日,在京召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研讨暨启动会,吴浈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与会专家就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工作的必要性、总体思路、立法理念、制度设计等内容进行了研讨。
吴浈副局长对化妆品立法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刻认识化妆品立法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颁布至今已有20余年,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社会环境、产业环境、监管环境均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条例的一些规定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化妆品监管和发展的需要。机构改革将化妆品监管职能进行了整合,总局要积极适应这种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积极推动化妆品立法,为化妆品监管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二是要科学把握化妆品立法的正确方向。要在尊重化妆品自身规律的基础上,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要在把握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成熟经验;要在立足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注重立法的前瞻性与可行性;要在强化政府监管的基础上,注重落实各方责任,共同构建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推动化妆品产业健康良性发展。三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改进立法的方式方法。要做到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化妆品监管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总局相关司局以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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