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联合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集中培训、会议等形式,指导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对食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开展自查,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对行政区域内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对外承包经营的、农村学校的和民办学校的食堂及外购订餐的学校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现场核查加工操作过程是否规范,并通过查阅学校食堂落实畜禽肉及肉制品、食用油、大米等大宗食品原料及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品种采购索证索票相关资料,仔细核对相关购物凭证与实际采购量是否对应。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各方面条件较差、问题突出的学校食堂,要严格依法处理。 为促进各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监管部门还部署了在全省22个地区开展交叉巡查,要求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牵头,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巡查组,通过听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实地查看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食堂等方式,了解被巡查地区贯彻和省有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部署情况,同时互相学习借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在各地交叉巡查工作结束后,省局还将联合省教育厅对部分地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导。 (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处供稿) 食品无菌车间设计建设 余工
|
上一篇 : 办公厅关于体外高频治疗机等47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下一篇 : 药品GMP认证申请电子申报工作的通知